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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平安单位”称号
2010.04.20

4月19日,我院荣获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颁发的“平安单位”奖牌,院办主任晏建忠、后勤集团副总经理兼保卫处处长阮东红、处长助理马义忠等参加了授牌仪式。

市公安局文保支队程超军大队长对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保卫处在稳定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并勉励学院要再接再厉,努力把稳定安全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陕西高校的稳定发挥引领标杆的作用。

阮东红处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保卫处定将恪守职责、尽心尽力。同时,阮处长也指出,只有师生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才能真正切实地将学院稳定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据悉,此次“平安单位”的评选工作由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主办,评选名额仅限4名,我院位列其中。“平安单位”殊荣的获得是全院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对学院长期以来在安全方面所做工作的真实客观的评价,同时也是对学院2008年获评陕西省“平安校园”以来学院稳定安全工作成绩的一次巩固。

 

( 保卫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