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院荣获学士学位授予权
2009.06.27
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欧亚学院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文件(陕学位[2009]11号):批准我院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批准我院首开英语、新闻学、艺术设计、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等6个本科专业全部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这标志着我院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首届本科毕业生达到相关条件后,毕业时可获得由我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将以此为契机,以质量为立校之本,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加大专业投入力度,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完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位授予质量,以良好的姿态和优异成绩迎接省学位委员会的再次检查和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 评建办 供稿 时间:200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