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 省物价局何钟处长分析民办高校收费现状,解读最新收费政策。
4月27日下午,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1〕50号),省物价局联合省教育厅,在我院图书馆视听室召开了陕西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通报会。
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石光华、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处长何钟,学院副院长张志强、张宏民,财务处处长樊晨等全省20余所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长和财务处长近4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杨盛涛主持,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雄强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图二)省物价局何钟处长分析民办高校收费现状,解读最新收费政策。
会上,省物价局何钟处长对我省2011年实施的最高限价控制政策进行了解读,明确了高校要走内涵和特色发展的要求,并就具体问题提出3点意见:一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二要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阳光收费;三要严格履行收费许可申办及变更手续,切实加强学校内部收费管理。
(图三)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雄强强调做好民办普通高校收费工作并提出5点意见
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雄强在讲话中强调各高校要做好收费各项工作,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促进我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快速健康发展。他要求各高校要处理好最高限价与实际收费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退费政策,要重视和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招生简章及校内宣传,及时做好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并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5点意见:一是全面理解,准确把握,科学运用民办高校收费政策;二是始终把保持大局稳定作为高校办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科学安排教育经费,支撑学校长远发展;四是积极慎重地引导社会舆论和应对家长反响,保证政策平稳实施、阳光运作;五是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完善资助体系,并与学校发展紧密联合。
(图四)省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杨盛涛要求各高校及时做好会议精神传达和政策学习
会议最后,省教育厅杨处长强调,各高校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和会议内容汇报学校领导班子,要组织参与收费工作人员深刻学习政策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政策文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进入备案程序,同时要统一由一个部门做好对外的解释工作。
(院办 财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