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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流】重建新闻传播的“自由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徐迅教授与我校文化传媒学院教师座谈交流
2013.11.09

11月1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新闻传播学院徐迅教授走进我校,做客文化传媒学院“传媒大讲堂”,并与分院教师进行了交流。这是徐迅教授第一次走进民办院校,也是文化传媒学院搬迁新教学楼后第一次举行专家交流活动。活动由学院副院长王喜严主持。

文化传媒学院慕明春院长代表学院致欢迎辞,他说,徐教授是我国媒介法学及媒介伦理学的专家,也是双师型教师的典范。他介绍徐迅教授不但是新闻学教授,同时还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专职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处处长,具有丰富的业界经验及学界见识,是典型的“双栖”专家。徐教授的相关研究紧扣新闻事件,侧重实证研究,很多研究内容推动了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立法研究,在新闻传播领域,集事件的推动者、理论的研究者、规则的制定者于一身,在学术界和行业界都是少见的。

徐迅教授对能走进我校文化传媒学院表示欣喜。她说自己是第一次走进民办大学,刚到学校门口就被漂亮大气的校园吸引,走进学校后,更感受到了学校浓厚的学习氛围和人文关怀的气息。

在交流环节,徐迅教授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她提出做学问要始终保持一颗学习的心,带着问题去关注现实中重大迫切的事件,并消化成自己的东西。徐教授同时提出,新闻界与法学界要保持紧密联系,并列举新近发生的“新快报记者被抓”等新闻事件分析“自由与秩序”,指出媒体的表达行为应该更规范化。她说,面对新媒体的兴起,现有的模式已不足以维持传媒秩序,这就要求中国新闻教育更加努力。同时,徐迅教授指出,所有的表达都应该是负责任的,因此必须提高国人的媒介素养,指出在大学开展媒介素养课程的重要性。

随后,徐迅教授就校媒合作、人才培养、科研方法、课程研发、专业建设等问题,与文化传媒学院教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最后,慕明春院长总结此次学术交流活动,并欢迎徐教授日后多到分院进行专业指导。

背景资料:

徐迅: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从事法制题材的一线采编近20年,获高级编辑职称,新闻作品获多种奖项。1986年考取律师资格,长期关注中国新闻法治及职业伦理建设。论文获第九届中国新闻奖论文一等奖;2005年获全国广播电视百佳理论工作者称号。现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专职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处处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新闻传播学院兼职教授。

主要学术兼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系硕导、新闻出版署培训中心教授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理事
研究方向及专业特长:媒介法学及媒介伦理学

主要著作及成果获奖情况:《希望工程诉香港壹周刊》法律出版社(2000)、《中国新闻侵权的第四次浪潮》海关出版社(2002)、《暗访与偷拍,记者就在你身边》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3)。

近年领衔负责的科研项目有: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委托《广播电视节目评估体系之“硬指标”》(2004)、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委托《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新的司法解释建议稿》(2005)、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委托《广播电视节目审议规则建议稿》(2006)、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和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项目《中国新闻侵权案例精选与评析五十例》(2007)、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委托《互联网音视频节目自律准则》(2007)、中国法学会项目《大众传播内容的法律标准研究》(2008)等。

 

 

(文化传媒学院 教务部 曹小娟/供稿  铁章/编辑  刘夙培/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