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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正能量】身边的欧亚好青年
2014.05.06

 

(图一)失主和郭浩浩(中)合影留念

 

(图二)感谢信

 

我校建筑工程学院统本工程管理1102班郭浩浩,在五一放假期间到咸阳与朋友聚会,之后几人到咸阳湖划船,在划船过程中于船舱坐椅下捡到一个咖啡色的手包,几人便下船到岸边找失主,但等了很久直到天都黑了也没人来找。由于一直等不到失主,加上天色已晚,四人就去吃饭,晚上10点多郭浩浩和一个朋友回到租住的旅馆。

回到旅馆,郭浩浩和朋友打开手包一看,里面竟然装了厚厚一沓现金,还有手机、银行卡、存折、身份证等物品,一看有这么多钱,俩人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们想通过包里的手机找到失主,但失主手机一直未有电话打入。随后,两人给都市快报打电话反映了情况。5月2日早上9点多,再次给都市快报打电话。都市快报工作人员建议二人将手包交到附近派出所,二人随后便带着包找到最近的秦都分局巡特警大队钓台中队。

经民警当面清点,手包里共装有现金7170元,另有三星手机一部,银行卡数张、身份证一张以及一张存款余额为69398元的存折。之后,民警一边通过身份证信息查找失主,一边向咸阳湖派出所联系询问是否有人报警,巧的是失主张某几分钟前正在咸阳湖派出所报案,咸阳湖派出所民警立即通知张某赶到钓台中队。

上午11时许,失主张某赶到钓台中队,经民警核实,郭浩浩等人拾的手包就是张某丢的。张某一再表示感谢,并拿出1000元作为“感谢费”,但被二人婉拒。

5月4日,失主张某来到了学校,送来了感谢信,他说:“这种行为充分体现了贵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我相信贵校一定会在今后培养出更多像郭浩浩同学这样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他是“欧亚人”中的好青年——我校学生工作处在此对郭浩浩同学提出表扬,并号召全校同学,学习他这种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让传统美德在欧亚校园里发扬光大!

郭浩浩同学简介:

郭浩浩,男,汉,党员,陕西省延安市人。2011年考入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统本工程管理1102班,目前任辅导员刘宏勋老师的助理,同时担任班级生活委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表现较为突出,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2013年学习成绩班级第一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爱好兴趣广泛,喜欢安塞腰鼓,是学校腰鼓队主要成员之一。

 

(学生工作处 供稿/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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