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改革】引入企业导师,实施多元育人——物流贸易学院《企业导师管理办法》出台
2015.04.17
我校物流贸易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本科生实行包括高年级学长、辅导员、专职教师、企业导师的“四导师制”多元化培养模式。在专业课内外教育教学活动方面,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企业导师负责参与学生学习成长辅导、课程授课、项目实践、论文指导等多个环节的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四导师制”,规范企业导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近日物流贸易学院在多年产学合作和引入行业师资实施教学的实践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企业导师管理办法》。
《办法》对企业导师的聘用原则、聘用条件、聘用程序、导师职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我院“四导师制”的推行提供了整体规划和配套政策。企业导师的工作内容具体丰富,涵盖课内外不同类型的教学活动,并突出“育人”导向和实践特点,同时还可以匹配企业导师工作时间灵活的要求。企业导师的薪酬依据教务处制定的兼职教师课酬核算办法执行,同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核算方式做了细化规定。
物流贸易学院持续坚定实施产学研战略规划,构建产学研人才培养模式,除了培养方案、课程规划、实践教学等方面的产学合作,学院在人力资源和师资结构的行业导向方面也日益明显,已经初步形成涵盖行业专家、行业兼职教师、企业导师的行业师资体系。
企业导师是我院“四导师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才、提升育人质量,塑造产学合作教学文化、实现行业型、应用型组织文化的重要力量。《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学院的师资队伍,促进企业导师融入教学各个环节当中,为学院的“四导师制”育人模式和产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物流贸易学院 教学发展中心 丁珊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