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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度冬季征兵工作通知
2012.10.13

各二级分院:

今年冬季义务兵征集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市征兵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西安市雁塔区征兵办公室 (雁征[2012]11号)《关于印发<雁塔区二〇一二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今年冬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1、征集对象和范围:凡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入伍,且以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2012年入校新生为主。

2、征集年龄:

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

3、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3]国防部1号文件)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4、报名方式:

有意愿应征的适龄青年须在本人常驻户口所在地应征,户籍已迁入学校的在安保服务中心报名。

二、应征程序

1、有志愿入伍当兵的大学生首先登陆学信网预征报名平台(http://zbbm.chsi.cn/)进行资料填写,将《应征对象登记表》打印两份,并用黑色签字笔将“个人简历”填写完毕(写清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校就读,证明人)。“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由辅导员老师填写(内容为①写该生在校期间表现情况②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以上内容不需加盖公章。

2、户籍不在学院的报名学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街办武装部门上交《应征对象登记表》,并办理应征报名手续、按对方武装部门通知参加体检。户籍在校的学生办理报名时除上交《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外还需准备四张二寸红底近照、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学籍)证明一份(在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办理),并于10月26日前交到我院安保服务中心综合业务室。

3、入伍体检合格后,相关武装部门所下发的《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由学生辅导员填写,填写时注意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填写形式与《应征对象登记表》中相同,注意不需加盖公章,辅导员填写后由学生交到安保服务中心办理盖章。

4、为便于及时完成应征入伍学生学费代偿工作,对已经确定为征集对象的同学,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准备齐全后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①《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2份)或《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2份)(上表为学信网报名后系统所产生表格)

②《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份)

③毕业生需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3份);在校生需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3份)

④办理学费补偿款银行收款账户,具体包括:开户人姓名(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开户行地址(开户行必须是中国建设银行)。将以上四项信息写在白纸上,并签署学生或学生家长姓名

⑤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三、为做好今冬征兵工作,请各二级分院要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做好学生的动员宣传工作,要做到广泛动员、人人知晓,在全院上下积极营造参军入伍氛围。

四、我院今冬征兵工作办公室设在安保服务中心综合业务室。

五、为方便学生办理征兵各项事宜,通知中所涉部门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公布如下:

1、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办公地点:综合楼南楼三楼305,联系电话:88286960,联系人:麻老师

2、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综合楼卡务大厅,联系电话:88286728,联系人:王老师

3、安保服务中心综合业务室办公地点:7号教学楼地下室7D-6室,联系电话:88738280、88286950,联系人:鲍老师、尉老师 

 


西安欧亚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