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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师资格证(学生)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通知
2012.11.30

一、考试对象

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学历为准。

3.身心条件。(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的相关规定,但应取消对乙肝项目的检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应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体检表见附件1。

4.户籍条件。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原则上应为陕西生源(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部门签章)的驻陕非陕西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参加考试。

5.报名范围。本次报名只受理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

三、考试项目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

2.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四、考试报名及组织

1.网上报名时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15日

2.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26日(08:00-11:30 14:00-17:30)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就业协议复印件;2、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3.培训与考试:全省考试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

4.成绩公布。4月中下旬,考生和各认定机构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

五、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发〔2011〕60号文件执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及缴纳报名费地点:我校综合楼中楼401室;

2、报考陕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不享受免试政策;

咨询电话:我校高级培训中心  88739340  刘老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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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培训中心 刘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