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志愿者人员日】倡 议 书
2012.12.05
亲爱的青年志愿者朋友们、同学们:
岁末月初,这个日渐寒冷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第 26 个国际志愿者人员日。在1985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从1986年起将每年的12月5日定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简称国际志愿人员日)的决议。
为迎接“国际志愿者人员日”,进一步推动我校“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提高我校学生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倡议志愿者们积极行动,弘扬奉献友爱精神,树立互助进步理念,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倡议全校同学积极了解校史、热爱学校,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懂礼貌,积极参加各种志愿行动;
倡议志愿者们积极行动起来,将志愿精神与激情转化为日常志愿工作的热情,在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倡议有志于志愿服务的同学积极行动,参与到志愿工作当中,用青春追逐梦想,用梦想充实青春,用青春与梦想书写锦绣年华,在实践中体验收获与成长;
倡议全校同学积极行动,以真诚的爱心关怀他人,以无私的帮助感染周围每一个人,以淳朴的微笑感动社会,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一抹温暖明亮的色彩。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指导下躬行实践。
“志愿者”是一个责任,也是一份荣耀。这个名字,代表着热诚与无私,充满着自豪与骄傲。
期待与您分享在志愿服务中我们共同的名字—志愿者!
共青团西安欧亚学院委员会
博爱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2年12月4日
(学生工作处 学生活动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