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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生自治委员会竞选公开演讲第一场(理事会会长候选人)
2012.11.20

他——欧亚的一名学生,发现自己想在学生组织改革这个舞台上做一些事。所以,他勇敢地站出来,面对大家的提问和选择。

你——欧亚的一名学生,校园的主人,也许你也想做这样的事:停下脚步听听他们的想法,投出一票帮助他完成他的理想,自主决定你认可的学生领袖。

时    间:11月20日16:00—16: 45

地    点:体育馆东门

形    式:公开演讲、答辩

主办单位:学生自治委员会选举委员会

参与对象:

嘉宾:常务委员会委员、校园媒体代表、各级学生组织代表、社团指导老师代表及校外嘉宾。

邀请:全校学生

目的:帮助会员了解各会长候选人的思辩能力及施政纲领,帮助会长候选人提升公共事务参与能力,扩大理事会会长选举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发言规则:

1、每次发言先举手,经主持人允许后起立发言。

2、每次发言面向主持人。

3、发言不得怀疑他人动机,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打断他人发言。

4、服从主持人安排。

议程及时间安排:

1、报告候选人产生情况。本环节共30秒。

2、说明议程、发言规则等必要事项。本环节共30秒。

3、演讲及答辩

(1) 个人演讲

简要阐述个人简介及工作计划。每人发言1次,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本环节共9分钟。

(2)自由辩论

候选人之间通过主持人相互问答。每位候选人任选其他候选人的其中一位提问一个问题,同时给出自己的回答。被提问人必须正面回答问题,不得跑题。先举手申请,经主持人同意后发言。提问和自答时间总共不超过2分钟。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本环节共15分钟。

(3)嘉宾提问

现场嘉宾或任何在场学生举手申请,经主持人同意后发言。每人每次提一个问题,问题可要求一位或多位候选人回答,每次提问时间不超过30秒,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每位候选人每次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本环节共20分钟。

4、嘉宾填写候选人表现评价表。

Ps:竞选公开演讲第二场(监察会主席候选人),时间为11月20日16:50—17: 35,地点,规则,议程不变。
                                         

(学生工作处 学生自治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