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期末考试将至,通识教育学院向全校同学发出“严肃考风考纪”倡议书,号召全体同学在期末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坚决杜绝各种考试舞弊行为,展现真实水平,用真实的成绩检验学习成果。
严格的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是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途径,我校目前上下都在致力于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目的就是为了给学生在未来的生活、就业等道路上提供一个强有力的保障。积极向上的心态、良好的学习习惯及诚信的道德品质无疑是最不可缺乏的构成要素。通识教育学院正是希望通过这种严格教学管理及学籍管理的途径,能够在一个方面促进我校学生增大学习投入,强化学习效果。我们更希望,我们能对学生在未来的更多领域产生更深远的影响。因此向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做一名诚信大学生。
同学们,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社会的激烈竞争,一方面是知识能力的竞争,另一方面是道德品质的竞争。要想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赢得他人与社会的尊重,我们就必须扎扎实实地学习知识,打好基础,不断积累,逐渐提高;同时,诚实做事,诚信做人,具备高尚的道德素养。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一名合格大学生。
考试作弊是一种违反学校纪律、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我们要认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制度,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自觉抵制作弊行为。在上学期院考中,绝大多数同学能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但也有少数同学心存侥幸,破坏学校的考场纪律。对此,通识学院重申:本学期院考中,对考试违纪作弊将从严查处并一以贯之,决不姑息迁就。过去,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同学都受到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处分,本科生因此丢掉学位、一些学生因此失去在学校学习的机会,真替他们惋惜啊!可是学校有学校的纪律,我们爱莫能助,只能真诚地对你们说一句:千万不要重蹈覆辙!
三、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做一名优秀大学生。
同学们要抓紧时间,在积累、巩固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最后阶段的复习时间。 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发挥真实水平,考出优异成绩。
同学们!请相信:一次考试的失败,绝不会影响你的人生,但是一次考试违纪或作弊却可能成为你的人生中“不能承受之重”。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诚信考试、诚实做人、严肃考纪、杜绝作弊”,在考试中约束自己,感化他人,共同维护健康的考试环境。争做文明大学生。最后,衷心预祝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制度链接:
一、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分: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严重违纪行为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二、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与处分: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该科成绩无效,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通识教育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