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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西安欧亚学院委员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暨西安欧亚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4.05.23

各团总支、学生分会:

经校党委、团省委批准,共青团西安欧亚学院委员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暨西安欧亚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定于5月24日召开。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

1、预备会议:5月23日18:00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召开,17:50入场完毕,会期半天。出席共青团西安欧亚学院委员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暨西安欧亚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

2、正式会议:5月24日8:30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召开,8:10入场完毕,会期半天。出席共青团西安欧亚学院委员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暨西安欧亚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

二、代表团组成:

出席共青团西安欧亚学院委员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暨西安欧亚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共编为11个代表团。第一代表团:校团委、校学生会;第二代表团:高职学院;第三代表团:管理学院;第四代表团:会计学院;第五代表团:建筑工程学院;第六代表团:金融学院;第七代表团:外国语学院;第八代表团:文化传媒学院;第九代表团:物流贸易学院;第十代表团:信息工程学院;第十一代表团:艺术社区;每个代表团设组长、监票员各一人,由各代表团自行选举产生。

三、会议要求和注意事项: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事求是,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团结、民主、务实、创新的大会;

2、与会代表请着正装,统一携带大会制发的文件袋,进入会场须佩带代表证、团徽,按指定位置就座;

3、与会代表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准时到会,进入会场后自觉将手机关闭,不做与大会无关的事情,不得中途退席或走动,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4、会议期间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代表组组长同意,并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备案,组长请假须经大会主席团批准;

5、认真听取并审议大会报告,会议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6、大会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做好大会的各项服务工作。

7、请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务必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前通知到参会每位代表。


                                 

共青团西安欧亚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20日

 

(学生工作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