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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2013.11.09

根据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安排,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鉴定考试将于11月在我校举行,具体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考试时间与考场安排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每日08:30-12:00   14:00-17:30)

考试地点:实验楼A座机房

二、考点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主考:张军宏           副主考:李明观  陈  莉成员:梁  颖

职责:对考试全过程进行领导,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包括考生违纪等),监督检查监考等工作人员的工作,及时调整不合格的人员,接待上级派来的巡视人员,并向他们报告考场情况。

2、考务组:

组长:刘  伟    成员:李传宝    王慧娅

职责:①协助主考处理突发事件;②负责接待上级领导;③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勤;④临时顶替监考人员监考;⑤检查辖区考场布置情况,并及时向副主考汇报;⑥对监考人员工作进行督导;⑦负责对考试组织、网络保障、技术保障过程进行监督,待考试结束后向相关院领导进行反馈;⑧监考费用的发放。⑨负责考试所需宣传品制作及布置;⑩整理考试有关资料,统计汇总考场情况;组织监考人员、及相关费用借取;

3、技术保障组:

组长:张建宁   组员:屈文龙  朱航航  刘德荣

职责:①培训监考老师及考务人员;②考试开始前完成设备调试及考试系统安装工作;③考试期间保障服务器及考生计算机正常运行;④每场考试开考前及结束后及时下载和上传数据;⑤做好考试期间病毒防范工作;⑥考试结束后及时恢复系统并完成相关资料刻盘、提交工作;⑦负责考场开锁门工作;

三、考场安排及监考分组表

考场安排表及监考教师分组表(见附件一);

四、执考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国家统一鉴定考试、全省统一鉴定考试的有关规定。

2、考场整理布置:11月15日20:00前监考老师要完成对应考场的卫生清扫、桌椅摆放、座位号及考试注意事项的张贴布置工作,考场整理完毕须经考务督查组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工作。

3、监考人员培训会定于11月15日15:00在实验楼B座四层机房举行。

4、全体监考人员务必在其所监考场次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场。


                                (高级培训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