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5.01.08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寒假:全校师生1月19日起放假,统招生3月11日至13日报到,3月16日上课;非统招生3月14日至15日报到,3月16日上课;教职工3月9日(周一)上班。
二、放假要求
(一)认真做好本学期收尾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教务处调课计划、人事处绩效考核方案及学校办公室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通知安排,做好2014年度总结和2015年计划制定工作。
(二)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
1.请各单位在放假前认真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尤其要做好消防和防盗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切实进行整改,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后勤集团安保服务中心要在假前组织对全校各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员工和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做好防火、防抢、防盗和人身、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值班需要,按照学校值班规定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放假期间,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信息部、后勤集团、图书馆等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
(四)放假期间,各分院和职能部门要做好在校生的学习、生活等服务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各分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营造热烈、祥和的节日气氛,后勤集团等单位要安排好留校人员的假期生活。
预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
(学校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