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中秋节: 9月27日(星期日)放假1天,9月26日正常公休。
(二)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调课安排
按照教务处《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节假日调(停)课的通知》安排执行。
三、几点要求
(一)学校20年校庆临近,放假期间,请各单位按照校庆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做好校庆相关工作。
(二)加强教育,落实安全责任。放假前,请各分院组织召开班会,加强学生安全、法制、卫生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法制意识;要加强家校联系,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平台,告知学生及家长放假时间和安全注意事项,协调学生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假期安全监管责任;及时了解掌握节日期间学生的情况和去向,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若需要举行,须事先按规定报批和在学生处备案,对未经审批、私自组织学生外出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分院及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单位可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部门员工进行相关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员工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假期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上级主管机关及学校有关规定,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
(三)深入检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督查、重实效”的要求,各单位再次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活动,立足超前防范,及时消除隐患;后勤集团要认真落实安保措施,切实加强基础设施、校车、公寓、餐厅等重点场所、部位及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要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假期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学校办公室要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和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对于紧急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安全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如实上报,妥善处置;各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要保证假期24小时通讯畅通,外出时认真履行请假和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强与省教育厅总值班室、周边综治委、派出所和街道的联系,构建协作共防、内外联动的安全防范体系,确保信息及沟通渠道畅通。
放假期间,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信息部、后勤集团、图书馆等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请各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务必于9月21日17点前报学校办公室。其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工作。
预祝全校师生节日愉快!阖家幸福!
(学校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