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5〕6号)精神及有关要求,我院认真总结了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院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 2014年 9月 1日 到 2015年 8月 31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本学年度,我院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到学院的各项工作中,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助推依法治校和学院的改革与发展。
(一)学院高度重视。学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要求,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加强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
1.统一领导,明确分工。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学院2014-2015学年度认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由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日常事务和受理校内外举报投诉,宣传部具体负责学院各单位应公开信息整理、发布工作,学院工会负责了解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模式高效。
2.搭建平台,创新方法。学院开通多个渠道,对需要公开的信息情况进行发布。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同时联合大秦网、西部网、中国教育在线、华禹教育网等门户网站和教育媒体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发布。通过新媒体渠道公开信息,加强校内各级官方微博信息审核,发布学院信息动态。通过召开教代会、院长办公会、院长专题会、党代会、教职工代表会等会议,传达学院的章程、制度和文件等重要信息。通过校园广播、校报、简报、展板、橱窗、电子屏等,及时发布学院信息。印发各类纸质文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学院信息。
(二)完善工作机制。在由学院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框架下,本学年度着力完善具体工作机制:一是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我院机构设置情况,将“清单”所列事项逐一对应到相关职能部门,并明确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学院办公室对“清单”各事项对应的职能部门承办人名单进行了备案,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交流。三是组建了由教职工和学生代表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队伍,充实了监督检查力量。
(三)推动“清单”落实。教育部2014年7月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后,我院及时根据“清单”内容将相关内容在学院网站、内网以及OA办公平台上开设相应的信息公开版块,随即开始对照“清单”逐项落实。本学年度内,经过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督办,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清单”各事项均已基本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2015学年,学院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组织文化、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情况等。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公开学院教室、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院门户网站、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校园官方微博、微信、OA办公平台分别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召开教代会、院长办公会、院长专题会、校长接待日、校长有请、学院重大接待活动、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
3.印发纸质文件,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院年鉴、校报、学生手册等资料公开信息。
5.通过学院广播、20余处公告栏和宣传橱窗、4个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6.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4-2015学年,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762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1750条,官方微博公布信息828条,官方微信公布信息1031条,OA办公平台公布信息153条。
一学年来,召开全校教代会1次,党委会16次,院长办公会3次,专题会1次,院长接待日6次。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院及时主动发布学院“四四二”发展规划、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学院章程修订内容、大部制改革方案、学院教职工薪酬调整等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通过会议开展民办高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等。
一学年来,编辑印发党委文件82份、纪委文件5份、行政文件286份、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4份、《西安欧亚学院学报》4期、《教学评估与督导》10期、《军训简报》4期。收到上级来文 539份,其中可公开文件在院级及中层范围发布,受理并公开网民投诉处理单2份。
(四)重点说明的信息公开内容。
1. 招生信息公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陕西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学院党委行政和招生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执行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录取“26条禁令”,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通过学院招生网、学生报考指南等途径公开我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动态、历年录取情况、考生咨询等。同时,在录取过程中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和考生及考生家长现场观摩,邀请校友和学生全程参与录取工作,整个招生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违纪行为,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得到社会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的好评,招生生源质量逐年提升。
2. 财务信息公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我院财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财务规章制度、财务业务流程、财务机构设置、财务动态、学生收费标准、学院年度预决算安排、预算调整结果等。
财务信息公开是学院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十分重视教职工对学院经费的知情权工作,学院预算工作已逐步成为各部门工作的重要部分、成为教职工了解学院发展的重要渠道。 2015年学院预算及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已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并以行政文件下发或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各单位。
学院的教育收费项目,及时向陕西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进行上报备案。经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实行公示制度,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招生简章及资料、邮寄的新生入学指南、报到现场收费标准公示牌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使学院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学院对省物价局核定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中明确注明,在校内设置公示牌,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2014-2015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学院师生及社会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目前,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学院信息发布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对特殊公开信息缺乏有效的跟踪和监管机制;三是信息清单和师生关注的重要领域栏目需要建设。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部门沟通,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畅通和拓展信息发布的渠道。围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在现有信息公开渠道基础上,加强部门间联系,通过OA系统提高信息审核、发布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师生关注度高的智能化应用(APP),在提高信息发布速度的同时,架起学院与师生沟通的桥梁。
二是加强对特殊信息的跟踪问效。对公示类、征询类信息的发布,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对公开信息的后续反馈情况进行收集和落实。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公开且须落实的信息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三是进一步落实并完善信息清单和师生关注的重要领域栏目的建设。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栏目,整合公开信息,落实《清单要求》,做好网站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内容,将相关信息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公开,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师生和社会民众。
四是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专此报告
( 西安欧亚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