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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役】我院2011年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材料整理汇总工作圆满结束
2012.03.20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应征入伍义务服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陕教贷〔2011〕11号)及《关于报送2011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陕教贷办〔2011〕1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符合条件的义务服兵役学生了解政策,及时规范办理并上交申请材料,学院资助工作部门自去年4月份至今,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组织协调、咨询指导、材料审核、申请表填写规范及纠正等认真细致的工作。

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并于近期报送陕西省教育厅审批。据统计,2011年我院符合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共46人,学费补偿及资助金额总计79.8万元。其中2011届服义务兵役毕业生23人(其中,女生5人)符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共计金额45.6万元;2010及2009届服义务兵役毕业生7人(其中,女生1人)符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共计金额14.4万元;2011年参军的在校生13人(其中,女生1人)符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共计金额17.4万元;2011年秋季退役的复学学生3 人(其中,女生0人)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3人,共计金额2.4万元。

待审批结果揭晓,补偿款到位后,主管老师将第一时间与有关学生及家长联系,办理有关补偿款转账手续。


                                  (学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