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外航服务局|
发布时间: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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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乌拉圭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官员、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6年10月18日签署,并将于2017年1月7日正式生效。该协定规定如下: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人员,入境乌拉圭东岸共和国连续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二、持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外交、官员护照人员,入境中华人民共和国连续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请各有关航空运输企业为符合上述协定的免签人员出行提供便利。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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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马(达加斯加)互免签证协定生效事的通知
外交部近日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 2023 年 11 月4日生效。
请据此为双方互免签证人员出行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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