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8月份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相关调控措施的通报
关于2019年8月份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相关调控措施的通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各机场公司,空管局:
根据《民航局关于印发<2019 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的通知》(民航规〔2018〕6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19 年8月份航班正常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8 月份航班正常考核情况
(一)旅客吞吐量2000 万人次(含)以上的机场(以上一年为基准)当月国内客运离港航班正常率低于50%(不含)、排名后3 位,并且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占比最高(含并列)的航班:本月没
有被处罚航班。详情见通报附件1。
(二)在时刻主、辅协调机场当月预先飞行计划执行率低于85%(不含)的国内客运航空公司:涉及13 家机场10 家航空公司。详情见通报附件2。
(三)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当月计划航班数比例高于7%(含)(公司原因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量/计划航班数量*100%≥7%),并且比例最高的3 家客运航空公司:本月没有被
处罚的国内航空公司;外国航空公司有澳大利亚捷星航空77.78%、印度航空73.68%、巴基斯坦航空72.22%。详情见通报附件4、附件5。
(四)当月到港航班正常率低于70%(不含)且排名后3 位的客运航空公司:国内航空公司有中联航54.45%、国际航空66.66%、红土航空67.01%;外国航空公司有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0%、伊拉
克航空0%、巴基斯坦航空5.56%。详情见通报附件6、附件7。
(五)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当月4 小时(含)以上延误航班占当月计划航班比例高于1%(含)(4 小时(含)以上延误航班数量/计划航班数量*100%≥1%),并且比例最高的3 家国内客运航空公司:长安航空1.41%、龙江航空1.26%。详情见通报附件8。
(六)时刻主协调机场当月放行正常率低于75%(不含)且排名后3 位的机场:天津机场69.90%。详情见通报附件9。
(七)旅客吞吐量3000 万人次(含)以上机场(以上一年为基准)当月始发航班起飞正常率低于75%(不含)且排名最后的机场:杭州机场70.41%。详情见通报附件10。
(八)8 月份,由于空管原因(含流量)导致的不正常航班数占当月计划航班数比例为0.28%。
二、相关要求
(一)根据《民航局关于印发<2019 年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调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现做出如下决定:
1.暂停受理部分国内客运航空公司在时刻主、辅协调机场新增预先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本通报附件3执行)。
2.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12 月31 日,停止受理澳大利亚捷星航空、印度航空、巴基斯坦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美国阿特拉斯航空、阿尔及利亚航空因7 月数据不达标,
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11 月30 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阿富汗航空因6 月数据不达标,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10 月31 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
班申请。
3.给予中联航、红土航空、长安航空、龙江航空、伊拉克航空、巴基斯坦航空通报批评。
4.国际航空因5-8 月连续4 个月、塔吉克斯坦索蒙航空因3-8月连续6 个月到港航班正常率数据不达标,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12 月31 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深
圳航空、伊拉克航空因4-6 月连续3 个月到港航班正常率数据不达标,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10 月31 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5.给予杭州机场通报批评。
6.天津机场因5-8 月连续4 个月放行正常率数据不达标,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至12 月31 日,停止受理其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7.自10月1日起,恢复受理澳大利亚澳洲航空、土库曼斯坦土库曼航空的客运加班、包机和新增航线航班申请。
(二)请各地区管理局做好相关调控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请机关服务局通知外航服务中心周知各外国航空公司。
民航局
2019 年9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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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0月份航班正常考核指标和相关调控措施的通报
根据《民航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民航规【2018】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 2019年10月份航班正常考核情况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