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民航局运输司| 来源 :民航局运输司| 发布时间:2022-04-29

​关于2022年2月份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投诉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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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2月份公共航空运输

旅客服务投诉情况的通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运输机场公司:

根据投诉管理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2月份航空运输旅客投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投诉基本情况

(一)投诉受理情况

2月,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共受理旅客投诉11340件。其中,国内航空公司投诉7942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投诉80件,机场投诉329件,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投诉2989件。

1.国内航空公司投诉受理情况

2月份受理旅客对国内航空公司的投诉7942件。其中,投诉类型排名前三位的是:不正常航班服务投诉3928件,占49.46%,主要是对航班延误、取消后的经济补偿,客票退改签服务不满;票务服务投诉1352件,占17.02%,主要是对航空公司退票规则,以及错购客票的处理方式不满;疫情相关问题投诉739件,占9.30%,主要是旅客认为国内航空公司未及时出台疫情退票政策,或者对疫情退票政策适用条件不满。国内航空公司平均投诉受理率为万分之二点五三八,投诉受理率最高的三家航空公司是:奥凯航空、成都航空和长龙航空。详情见通报附件1、2。

2.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投诉受理情况

2月份受理旅客对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的投诉80件。其中,投诉类型排名前三位的是:票务服务投诉27件,占33.75%,主要反映外航退票渠道不畅通、退款时限较长;不正常航班服务投诉25件,占31.25%,主要反映外航航班取消后不能及时办理退改签、不能提供补偿;疫情相关问题投诉16件,占20.00%,主要是对外航未出台疫情相关免费退票政策不满。投诉受理数量最多的三家航空公司是:澳门航空、新加坡酷虎航空和香港国泰航空。详情见通报附件3、4。

3.机场投诉受理情况

2月份受理旅客对机场的投诉329件。其中,投诉类型排名前三位的是:机场商户服务投诉87件,占26.44%,主要对机场内不规范推销贵宾卡、信用卡、保险等不满;办理乘机手续与登机投诉80件,占24.32%,主要反映因核酸检测证明、核验检查等问题导致旅客未能成行;行李服务投诉44件,占13.37%,主要对托运行李收费标准不认可、对机场行李差错处理方式和效率不满。机场平均投诉受理率为万分之零点零五七,投诉受理率最高的三家机场是:连城冠豸山机场、神农架红坪机场和稻城亚丁机场。详情见通报附件5、6。

4.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投诉受理情况

2月份受理旅客对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的投诉2989件。其中,票务服务投诉2584件,占86.45%,主要对退票规则不满;客服投诉264件,占8.83%,主要反映客服渠道不畅通、对客服人员态度及能力存在质疑;信息告知141件,占4.72%,主要反映出票前后重要行程信息告知不充分问题。投诉受理数量最多的三家平台经营者是:智行、同程艺龙和飞猪。详情见通报附件7、8。

(二)投诉处理情况

1.国内航空公司投诉处理情况

2月份,国内航空公司处理不规范的投诉共76件。国内航空公司平均投诉回复违规率为百分之零点九五七,投诉回复违规率最高的三家航空公司是:首都航空、东海航空和吉祥航空。详情见通报附件2。

2.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投诉处理情况

2月份,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处理不规范的投诉共46件。投诉回复违规数量最多的三家航空公司(含并列)是:澳门航空、新加坡酷虎航空、俄罗斯国际航空和新加坡航空。详情见通报附件4。

3.机场投诉处理情况

2月份,机场处理不规范的投诉共8件。机场平均投诉回复违规率为百分之零点零二四,投诉回复违规率最高的三家机场(含并列)是:果洛玛沁机场、阿里昆莎机场和北海福成机场。详情见通报附件6。

4.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投诉处理情况

2月份,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处理不规范的投诉共159件。投诉回复违规数量最多的三家平台经营者(含并列)是:去哪儿、同程艺龙、飞猪和智行。详情见通报附件8。

(三)投诉调解情况

2月份,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共受理旅客投诉调解申请1342件。其中,国内航空公司调解申请1016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调解申请20件,机场调解申请20件,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调解申请286件。

1.国内航空公司投诉调解情况

2月份,旅客对国内航空公司的投诉调解申请1016件。国内航空公司平均投诉调解率为万分之零点三二五,投诉调解率最高的三家航空公司是:长龙航空、奥凯航空和首都航空。详情见通报附件2。

2.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投诉调解情况

2月份,旅客对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的投诉调解申请20件。投诉调解数量最多的航空公司是新加坡酷虎航空、澳门航空、香港国泰航空和柬埔寨航空。详情见通报附件4。

3.机场投诉调解情况

2月份,旅客对机场的投诉调解申请20件。机场平均投诉调解率为万分之零点零零三,投诉调解率最高的三家机场是:稻城亚丁机场、营口蓝旗机场和汉中城固机场。详情见通报附件6。

4.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投诉调解情况

2月份,旅客对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的投诉调解申请286件。投诉调解数量最多的三家平台经营者是:飞猪、携程和去哪儿。详情见通报附件8。

(四)投诉综合情况

1.国内航空公司投诉综合情况

2月份,国内航空公司平均投诉综合得分为90.15分,投诉综合排名靠后的三家航空公司分别是:奥凯航空、成都航空和长龙航空。详情见通报附件2。

2.机场投诉综合情况

2月份,机场平均投诉综合得分为96.75分,投诉综合排名靠后的三家机场分别是:果洛玛沁机场、阿里昆莎机场和稻城亚丁机场。详情见通报附件6。

二、投诉问题分析

(一)部分国内航空公司在不同机场行李运输标准执行不一致

2月份,部分旅客投诉反映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在一些机场可被允许带入客舱,而在其他机场则被航空公司或地面服务代理人要求托运,且收取较高托运费用。此类投诉反映航空公司在行李运输服务过程中,存在标准执行不规范、不统一,行李收费告知不够充分的问题。

(二)部分外国航空公司对其销售代理人约束不力

旅客反映外国航空公司的部分销售代理人存在客票退款渠道不畅、退款期限较长等问题,个别销售代理人甚至违反外国航空公司的客票退改签收费标准。此类投诉反映出部分外国航空公司对其销售代理人未能有效监管。

(三)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存在售票信息告知不到位

旅客反映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的客票信息告知不充分,尤其是对客票退改签规则、禁限带物品、乘机截载时间等信息告知不够清晰、准确。

三、工作要求

为持续做好旅客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民航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行李运输服务工作

航空公司要规范各机场行李运输标准的执行情况,在现场卡控行李时,应当严格执行对外公布的行李运输规定,采取现场尺寸丈量,托运行李称重等措施,对手提行李的尺寸、重量等进行实际测量,杜绝仅凭目测和经验判断行李尺寸、重量的行为。

(二)加强对销售代理人的监管

外国航空公司要加强对其销售代理人票务服务工作的监督,确保其按照航空公司运输总条件相关规则开展客票退改签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客票退款。

(三)切实做好信息告知工作

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规章要求,在售票环节对航班主要服务信息,以及在出票后对行程重要内容以显著方式告知旅客,避免因信息告知不到位影响旅客顺畅出行。

本月,1家机场的2件投诉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回复,请地区管理局根据附件9明确的分工,对涉嫌违规的企业进行调查,并将相关情况报我司。


民航局运输司

2022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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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诉管理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2月份航空运输旅客投诉情况通报如下:
一、投诉基本情况
(一)投诉受理情况
2月,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共受理旅客投诉11340件。其中,国内航空公司投诉7942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投诉80件,机场投诉329件,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投诉2989件。
1.国内航空公司投诉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