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护照签证部|
发布时间: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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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公护照办理简化手续的通知
外交部近日通知,取消办理因公护照办理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的要求。
自2018年8月1日起,办理因公护照不再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请申请人确保信息准确(特别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等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被外国驻华使领馆拒签,或被到访国拒绝入境。
特此通知。
办理指纹护照需提供材料:
1. 出国任务批件原件1份;
2. 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完整的二维条码电子护照申请材料1套;
3.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护照签证室进行指纹和电子签字采集;
4. 二寸白底彩色护照照片,须上传验证通过,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回执》;
5. 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清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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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和巴布亚新几内亚政府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外交部近日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和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8年11月16日在北京签署,并于2019年5月2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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