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深圳办公室被法院评为一级管理人
中伦深圳办公室被法院评为一级管理人
2014年3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向入选管理人名册的31家中介机构送达了《关于全面推行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类的通知》,其中确定中伦深圳办公室为一级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探索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类管理的相关精神,深圳中院颁布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其中规定将受理的破产案件分为重大复杂破产案件、普通破产案件和小额破产案件等三个类别,相应地管理人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类别,以此确定中介机构的不同办案资质。其中,一级管理人不仅具有承办普通破产案件、小额破产案件的资质,还是唯一具有承办重大复杂破产案件的资质的中介机构。
在本次分级过程中,深圳中院针对2013年1月以来各中介机构履职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根据入册成绩和本次年度考核情况进行严格考评,最终确定两家律师事务所和四家破产清算事务所为一级管理人,其中中伦深圳办公室合伙人许胜锋带领的破产团队凭借卓越的专业知识和优异的办案质量名列第二位。
据悉,深圳中院对管理人采取的分级管理办法是全国法院系统的首创之举,是创新管理人制度的有效探索,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