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华律师加入中伦广州办公室并担任合伙人
刘敬华律师加入中伦广州办公室并担任合伙人
近日,原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敬华律师加入中伦律师事务所广州办公室担任合伙人。刘律师于1998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并于199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刘律师一直专注于公司收购兼并、项目融资和对外投资领域的法律服务。
刘律师凭借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深刻的见解及高效的解决能力,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与高度评价。刘律师多年来曾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的国内专项法律顾问;为国家开发银行某分行与印度尼西亚的巨额融资租赁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为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拟收购香港某航空有限公司出具法律意见。刘律师在房地产领域也有深入的研究,曾为广东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多家下属企业的三旧改造项目进行法律结构设计,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解决国有企业转制、行政划拨中房产转移的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