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朱茂元、钱伯明、苏敏、郑建江四位律师被聘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中伦朱茂元、钱伯明、苏敏、郑建江四位律师被聘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日前,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朱茂元律师、深圳办公室合伙人钱伯明律师、资深顾问苏敏律师、合伙人郑建江律师接受深圳国际仲裁院聘任,担任该机构的中国内地仲裁员。
深圳国际仲裁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其组建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的基础上经依法更名而来,并同时使用“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作为注册于“特区中的特区”——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以在全国率先示范建立国际化仲裁机构为宗旨,其理事会成员及仲裁员中来自港澳台等境外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深圳国际仲裁院系首个通过专门立法方式确立法人治理模式的仲裁机构,深圳市就此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5号发布了《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试行)》。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对该规定均以大幅版面加以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