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积极开展律师执业教育与整顿活动
中伦积极开展律师执业教育与整顿活动
4月16日、17日,为了贯彻落实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开展教育整顿的会议精神,提高律师依法执业思想意识和业务素质,中伦律师事务所举办了全体律师、助理和秘书会议,结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规范、执业技巧,以及法律意见书写作、保守委托人商业秘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律师和秘书业务培训活动。
16日上午,中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吴鹏律师为培训活动作了动员,事务所要求每位律师、秘书要高度重视事务所的业务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部、司法局关于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文件的精神,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努力提高律师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张学兵律师宣读了“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进一步强调律师规范执业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三个规定,针对提高律师服务质量、加强诚信、加强利益冲突查询和回避、避免与法官不正当接触等问题,详细阐述了律师的执业职责、禁止行为、规范化管理、执业要求和职业纪律等多方面话题,结合事务所律师执业中的实际情况,对律师的日常工作提出了更具体和严格的要求。
刘凤良律师讲解了“法律意见书”的写作,他通过分析三个写法不同的法律意见书范例,分别阐述了法律意见书的概念、文书结构及语言规范等,并着重强调了在写作法律意见书时律师风险的防范。
下午,王丽华律师为大家主讲了“律师执业过程中的风险及工作技巧”,她分别阐述了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及风险防范的主要方法。她指出,事务所在控制律师执业风险中要完善质量控制机制,健全冲突检索机制,加强对律师的培训与指导,进一步提高律师的风险防范意识。
李迁律师主讲了“律师与客户的关系”,他结合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指出律师与客户的关系要遵循“遵守保密义务、忠于客户利益、尽心尽力服务、保护自身权益”的原则,特别是要恪守保密义务,未经客户明示同意或为代表客户所必需而视为默示许可,任何客户信息,无论是由客户直接提供的、还是因客户线索而得到的信息,均不得披露。
此次培训活动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按照司法部“三项教育、三个规范”的部署,进一步加强了对本所律师的政治教育和业务教育,提高了律师服务于民、诚信于民的意识,积极促进律师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