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黎律师参加《冷轧板卷反倾销税征税必要性听证会》并代表客户发言
李黎律师参加《冷轧板卷反倾销税征税必要性听证会》并代表客户发言
经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2002年3月23日原外经贸部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四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发起反倾销调查。2003年9月23日,商务部发布第50号公告,最终裁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给中国大陆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因特殊情况暂未对被调查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鉴于本案特殊情况已经消除,2004年1月14日,商务部公告对被调查产品恢复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从去年9月23日起计算,有效期5年。由于冷轧板卷国际市场情况及国内供求关系发生实质变化,今年5月17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被调查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并于6月1日举行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