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金融仲裁行业化专业化发展趋势论坛——2021上海仲裁周中伦分论坛圆满成功举办
上海国际金融仲裁行业化专业化发展趋势论坛——2021上海仲裁周中伦分论坛圆满成功举办
11月11日,由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仲裁协会主办,中伦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上海国际金融仲裁行业化专业化发展趋势论坛——2021上海仲裁周中伦分论坛”在上海率先召开,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华律师进行开场致辞。
本届上海仲裁周中伦分论坛主题为“上海国际金融仲裁行业化专业化发展趋势”,由“上海国际金融仲裁高地建设发展趋势研讨”、“上海金融仲裁引入行业专家的可行性研讨”、“国际金融仲裁的证据披露与庭审技术”三场对话组成,邀请了政府机构、境内外仲裁机构和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多位业内专家、学者作为发言嘉宾,从宏观到微观、从金融仲裁行业发展建设到金融仲裁程序的机制构建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度和精彩的沟通和交流。来自于境内外多家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的数百位专业人士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了本次论坛。
对话一为“上海国际金融仲裁高地建设发展趋势研讨”,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彬彬律师主持。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马屹,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钟可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吉学,德邦证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唐建龙,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合规专委会主任、复旦大学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叶天蔚分别进行了主旨演讲。
马屹副会长在题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纠纷解决领域诉讼、仲裁、调解的联动”的主旨演讲中,强调了高质量的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对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对诉讼、仲裁、调解处理金融案件情况的数据对比介绍了上海金融争议解决的现状,并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分析了在金融纠纷解决领域加强诉讼、仲裁、调解衔接、联动的实践发展趋势。
钟可慰处长以其在法院、国资委和担任仲裁员的工作经历作为出发点,基于国有企业在处理金融纠纷案件中“多快好省”的目标需求,说明了国有企业在选择仲裁还是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的考量和倾向性因素,并在国有企业立场上对金融仲裁行业化、专业化发展予以期许。
此外,王吉学总经理、唐建龙副总裁和叶天蔚教授则分别从证券业和银行业角度,肯定了仲裁的专业性、保密性和时效性与银行证券期货行业的特点和发展需要的契合度,同时也介绍了影响证券公司和银行在行业标准协议中选择仲裁的要素(如执行、保全层面的法院衔接等问题),对推动仲裁机制在证券业和银行业中的宣传、价值发现和作用发挥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对话二为“上海金融仲裁引入行业专家的可行性研讨”,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俊律师主持。上海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铭超、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姚建波、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大律师王鸣峰、兴业证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蔡晓斌围绕该话题进行了对话、交流和讨论。
就是否在仲裁中引入行业专家的问题上,范铭超常务副主任认为,仲裁本质上是具有高度垄断性的法律服务业,是需要满足市场需求的争议解决服务产品,强调仲裁是否引入专家应当基于市场需求,仲裁机构作为争端解决服务的提供商,应根据市场需求来设计或调整仲裁机制,使得行业专家能够发挥其作用和优势。
姚建波首席顾问则提出引入行业专家必须秉持开放的态度,既要培养我们的金融法律行业专家,也要接纳境外行业专家,做好服务,提升我们境内仲裁机构的信任度和知名度。此外,就仲裁员独立性和仲裁机构对于仲裁员自由裁量的适度限制等问题,范铭超常务副主任认为,仲裁虽然是法律服务提供者,但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关键是需要具有公信力,而能否具有公信力的关键是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在同类型案件的处理上是否具有标准化和可预见性。如果放任仲裁员进行完全的自由裁量,很有可能在同类型案件处理上出现不同的裁决结果,因此,仲裁机构应在充分尊重仲裁员独立性的基础上通过核稿或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作为参考事项或仲裁公开等方式,确保作出具有可预见性的、不会影响公众对仲裁公信力产生质疑的裁决。对于上述话题,王鸣峰大律师作为香港资深律师,从英美法视角强调了建立专家库、引入国际仲裁专家和有计划地培养本土仲裁专家对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发展的重要性,仲裁机构应当尽量给予仲裁员独立的自由裁量权。姚建波首席顾问和蔡晓斌总经理分别从国内和国外金融机构的行业视角,对于仲裁如何更好的引入行业专家、专家的专业水准和道德水准衡量等提出各自的观点和意见。
对话三为“国际金融仲裁的证据披露与庭审技术”,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律师主持。中国贸仲资深仲裁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副主席、外交学院教授卢松,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杨玲,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北亚地区主任、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黄志瑾,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区首席代表张寸渊分别进行了主旨演讲。
卢松教授作为国际商事仲裁的资深专家和研究学者,就仲裁中证据披露的含义、来源进行了阐述和说明,详细解析了贸仲《证据指引》中的特定披露请求和证据的可采纳性规则。
张寸渊首席代表则从证据披露的法律基础出发,通过对ICC、HKIAC、SIAC证据披露的机构规则以及IBA规则与布拉格规则的对比,详细说明了国际金融仲裁中证据披露规则,介绍了国际金融仲裁中证据披露规则的程序和使用。
黄志瑾主任通过与现场嘉宾互动和举例,生动有趣地向与会嘉宾展示说明了国际金融仲裁中的证人价值和发挥证人价值的有效措施,使得现场嘉宾对国际仲裁中的证人价值产生了直观的感受和认知。
杨玲副秘书长从国内外仲裁证据程序的不同,特别介绍了国际仲裁中证据披露规则项下的特权制度,以及仲裁实务中的相关实践。现场嘉宾对于国际仲裁证据的程序和规则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最后,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律师发表总结致辞,上海仲裁周中伦分论坛取得圆满成功。本次上海仲裁周中伦分论坛通过诸多业内专家、学者的不同视角和维度的演讲、对话和交流,增进了仲裁行业、金融行业、律师行业等的交流,坚定了各行各业对上海国际金融仲裁中心建设发展的信心与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