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服务丨精耕细作、不断创新能源与自然资源法律服务
前沿服务丨精耕细作、不断创新能源与自然资源法律服务
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得到蓬勃发展,与之相关的各类企业均明显发力,市场竞争加剧,项目并购和企业融资规模显著增加,大型项目开发和交易的需求旺盛。与此同时,诸多传统能源企业也开始涉足新能源领域,逐步向复合型、多元型能源企业转型,着力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中伦律师凭借对能源和电力行业的深入了解和全产业链及全方位的服务能力,在促进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3060”双碳目标方面提供了领先和创新的法律服务。
(一) 合规开展新型业务,助力能源企业转型
近年来,国家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风电、光伏、海洋能、核能、氢能、储能、智慧能源及电动汽车等行业快速发展。传统能源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业务转型不可避免。然而,传统能源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缺乏相关知识储备,如何将新型业务与传统业务有机结合,如何合规有序推进企业转型,已成为传统能源企业关注的重点。
中伦作为众多能源电力央企、地方国企和大型企业集团的法律顾问,拥有一批深谙行业和专业实务的合伙人及律师,为众多大型传统能源企业转型从事风电、光伏和氢能、储能等新能源业务提供法律支持,同时也为客户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和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等新型业务保驾护航。中伦律师帮助客户发现和识别业务风险,并通过协助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编制风险清单及项目风控指引,或直接担任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法律顾问等方式,推进企业稳定有序转型,合法合规开展新型业务。
(二) 提供综合解决路径,推进新能源企业上市融资
在双碳目标的加持下,新能源领域的上市企业逐渐增多,其行业特殊性也逐渐显现。一方面,新能源项目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大,涉及各类补贴和优惠政策等;另一方面,新能源产业类型多元,技术水平和国际化程度均比较高。因此,在企业上市融资过程中,需要专业人员准确把握核心风险,并提供综合解决路径,实现法律、政策、行业、实践的多位一体大融合。
中伦已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新能源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提供法律服务,不仅探索出了国内A股市场中大型新能源发电企业上市的全新路径,也为新能源产业链重点企业上市融资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范式。
(三) 助力能源和电力行业整合,深化新能源项目投资并购
基于大力发展新能源的市场背景,大型国有企业为满足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要求,需着力推进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并购。民营企业持有优质资产,但由于补贴迟延发放等问题,导致其资金压力较大,有意愿对外出售新能源项目。同时,外资企业对于新能源行业持有积极态度,不断拓展新能源板块相关业务,持续加大新能源项目投资并购。新能源领域已经体现出行业整合的趋势,资源逐步向大型企业集中,项目投资并购机会增多。同时,传统能源企业与新能源企业之间的合资、合作及各大型能源企业内部的重组整合等也成为新的趋势。
中伦具备统筹大型项目和交易的实力与能力,尤其在交易金额高、覆盖范围广、涉及法律关系多的复杂交易中,优势更为明显,能够借助内部合作机制,紧密协调配合,充分借鉴各方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交易方案设计、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谈判、反垄断申报等一揽子服务事项,有效控制项目和交易的法律风险。
二、中伦国内矿业法律业务——不落窠臼,广深并举
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服务是中伦的特色业务之一。作为自然资源部的常年法律顾问,中伦对于矿产资源领域立法工作、矿政管理、政策解读都有着极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在专业性、创新性以及业务的全面性上,均呈现较强优势。
(一) 专业携创新就位,诉讼与非诉齐飞
中伦一直致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涉矿法律服务,无论是涉矿争议解决(民事、行政、刑事),还是矿业投资并购,亦或是矿企合规等与矿业相关联的业务,中伦律师都具备在了解客户实际需求的情况下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沟通能力、专业能力和实操经验,会根据每个案件(项目)存在的特殊情况制订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实施)方案。
中国矿政管理体系正处在关键的改革、完善时期,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特殊管理模式和需要解决的争议法律问题。中伦在“实现煤炭资源配置权益路径设计、探寻非法采矿罪与非罪边界、构建矿企合规管理体系”等涉矿前沿问题上,均取得了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及实践进展,有些还成为了当地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处理类似问题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二) 精耕细作2.0,探寻真意创引领
1、实现矿产资源法律服务专业化二级细分,注重对于不同矿种的行业理解和区分
中伦在提供矿业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矿产资源是行业性和专业性高度融合的法律服务领域。因此,要想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就必须在进一步细分行业的基础上,在法律之外研究各行业自身的特点和存在的体制性、结构性问题,并积累相关行业经验。
经过多年发展,中伦在矿产资源法律服务领域已经实现二级专业细分(即在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油气各细分领域都有兼具行业性和专业性的律师),由各细分领域最为专业的律师站在本行业现状及发展的角度上,结合客户具体需求提供“不跑偏”的涉矿法律服务。
2、精研涉矿立法(政策)文件,帮助客户正确理解行业政策,把脉改革方向
矿产资源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多而零散,且因各地行政机关理解不一会出现适用标准不统一的情况。特别是近五年来,随着供给侧改革、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矿业权权益金制度改革、油气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要改革文件的出台,整个矿产资源行业都在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大考”。
中伦作为自然资源部常年法律顾问,参与了诸多行业重要改革文件及相关政策的制订、修改及讨论工作,理解行业管理逻辑,能够帮助客户正确理解行业政策的内涵,把脉改革方向,揭示可能会给企业正常运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政策性、结构性风险,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合规措施及建议。
3、构建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ESG合规体系,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优势
随着ESG(即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合规评价要求首次出现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2)》中,ESG已成为投资人评估企业非财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重要依据。无论是从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的行业背景出发,还是服务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评价角度出发,构建ESG合规体系都是中国企业转型升级、实现负责任企业过程中,须要着手面对和实施的必修课。
合规体系的建立,是中国企业实现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从环境合规,到公司治理中的各类合规,中伦通过协助客户构建系统全面的ESG合规体系,并依据政策及环境变化对于合规内容及时更新,助力其发展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创造长期价值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中伦国际矿业法律业务——贯穿产业链条,富于模式创新
(一) 全产业链的法律服务
中伦的国际矿业投资法律业务打通了国际矿业投资的全产业链,从境外矿权的申请、国际风险探矿合作、矿业绿地或棕地项目的合资或并购,到矿业项目的融资与上市、矿山以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矿业项目的运营维护、矿产品的长销协议、涉矿争议纠纷,都有丰富的解决经验。
中伦国际矿业投资法律业务覆盖了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无论是亚非拉等大陆的绿地项目或者政府合作项目,还是矿业交易极其活跃的多交所和澳交所上市公司的收购,中伦律师都有丰富的业绩与经验,多个项目被评为《商法》年度交易。
为了向客户提供最接地气的法律服务,中伦律师注重现场工作,他们到过无数个国家,与矿业项目的主管部门访谈、与项目周边社区沟通,最大程度防范项目现场风险。中伦国际矿业业务有着多名外籍律师,能够用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与俄语等多种语言进行工作。
(二) 富于创新的国际矿业投资模式
中伦还努力与客户一起探索出很多在国际上未有先例的矿业投资模式,为中国矿业企业成功走出去起到了很大的助力作用。
1、资源换项目模式
很多亚非拉国家矿产资源丰富,但同时又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巨大欠缺以及财政资源不足的问题,这些资源国将其丰富的矿产资源用来合作,置换中国企业的基建投入就是“资源换项目模式”。
中伦全程提供服务的刚果民主共和国华刚矿业项目,是中国企业海外资源换项目最成功也是最典型的案例之一。该项目创造了丰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在国际上广受赞誉,是诸多商学院研究的案例。资源换项目的模式对于法律服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方面,这类项目涉及到与一国政府的合作,往往需要谈判签署《投资协议》,争取东道国政府的支持以及税收减免;另一方面,这类项目横跨矿产资源与基建板块,需要考虑到这两个行业的不同特征与法律特点。中伦律师运用其丰富的矿业、工程以及融资知识,提供了全面的服务。
2、一揽子合作模式
国际上有不少大的矿业项目,虽具有资源禀赋优势,但是由于水、电、路、港等配套设施的缺乏,导致项目成本高,不具备开发的经济性。对于纯粹的西方矿业企业而言,耗费巨资建设电站、铁路和港口等投资周期长、运营专业性强的设施具有极大的难度。而中国一些大型国企可以组成联合体,对此类矿业项目进行一揽子开发,由基建类企业例如中国中铁负责铁路、中国港湾负责港口的建设与运营,由矿业企业例如中钢负责矿山的建设和运营。
中伦在几内亚、巴西等国都为中国的央企联合体的铝土矿以及铁矿的一揽子合作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3、矿业开发类BOT模式
传统的中国企业跨国矿业投资,或是通过绿地投资直接获得矿权,或是通过股权收购间接获得矿权,都是以占有资源为第一目的。
中伦律师以一种类似BOT的矿业开发模式为中国有色集团设计并实施了非洲某国DEZIWA项目。在DEZIWA项目中,矿权持有人和中国有色集团成立合资公司。中国有色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以及运营,双方设定了一个投资回收期,使得中国有色可以收回投资并实现合理的利润,在投资回收期满后,中国有色将项目移交给矿权持有人。
DEZIWA项目的实施不仅在项目所在国受到了高度好评,而且在很多矿产资源国引起巨大反响,具有极大的参考意义和推广价值。
4、风险承包经营模式
中伦律师设计的国际矿业风险承包经营模式为不少工程企业尤其是国有工程企业参与矿山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探索出了一条新的路径。
在风险承包经营模式下,投资人(多为工程企业)自带资金与设备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在矿山建设达产后,投资人继续负责项目运营。为了保证投资人的工程款得以尽快回收,在项目达产后第一阶段绝大部分销售收入分配给投资人,同时矿权持有人将矿权抵押至投资人,作为其支付义务的担保。此外,把矿产品的包销权或代销权授予投资人,让投资人能够控制矿产品销售所产生的现金流。
中伦律师设计的此种风险承包经营模式,帮助某以工程为主业的央企在毛里塔尼亚的钛砂矿项目中与矿权持有人进行合作。
荣誉:
能源与矿产资源领域获得第一级别推荐
(钱伯斯亚太 Chambers Asia Pacific,2013-2021)
能源与矿产资源领域获得第一级别推荐
(钱伯斯大中华 Chambers Greater China Region,2022)
能源与矿产资源领域获得第一级别推荐
(钱伯斯全球 Chambers Global,2016-2022)
项目与能源领域获得顶级律所/第一级别推荐
(亚太法律 500 强 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2017-2022)
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杰出律所
(亚洲法律概况 asialaw Profiles,2016 & 2018-2022)
矿产领域推荐律所
(亚洲法律概况 asialaw Profiles,2019-2022)
能源与基础设施领域和项目开发领域获得重点推荐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 IFLR1000,2016-2022)
能源及自然资源卓越律所
(商法 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2016 & 2019-2021)
媒体评价:
“中伦团队具备极高的专业素养。中伦律师能够精准把握服务内容,深谙外国的法律和政策,善于沟通,能够充分理解客户意图。他们不仅反馈迅速,并能对于客户未能关注到的事项及时给予提醒。”
“这项委托涉及跨境要素。中伦团队认真勤勉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业务水平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中伦团队的优势在于团队架构合理完备,团队成员涵盖外籍律师、合伙人、资深律师和律师各级别专业人员。他们反馈迅速,响应及时,加班加点处理突发事务。”
——《钱伯斯大中华2022》(Chambers Greater China Region 2022)
“中伦团队非常专业,提供了很多实用的建议。”
“中伦很专业,服务态度也好。他们响应快速,办事高效。”
——《钱伯斯亚太2021》(Chambers Asia Pacific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