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首届数字经济背景下的企业网络安全和商业秘密保护论坛在位于武汉的国家网安基地成功举办,论坛由最高人民法院(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主办,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与中伦律师事务所等联合承办。中伦合伙人张粒律师、陈际红律师、何丹律师参加此次论坛并做致辞和主题发言。来自湖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武汉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江岸检察院、江岸法院、华中科技大学网安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及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界专家和行业精英100余名人士参会。论坛会期一天,分为网络安全与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与数据合规2个分论坛。
张粒律师代表湖北省律师协会在致辞中指出,网络安全与数据合规和商业秘密保护已经成为一项极富科学性和系统性的工作,专业化法律服务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本次论坛体现了跨界融合、多学科交叉、“政产学研商”互动、代际间交流的鲜明特点,起到了积极汇聚众智、共迎数据经济挑战的纽带作用。近些年来,中伦律师深度参与了网络安全与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实务工作,他们关注整体趋势、实务场景、前沿动态,希冀用法律赋能企业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合规体系构建以及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他们值得信赖!
在专家发言阶段,陈际红律师解读了《“数据二十条”下数据要素红利的释放与合规治理》,他提出,《数据二十条》所确立的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即:数据产权制度、数据要素流动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的收益分配制度和治理制度,就是为了解决数据要素化进程中的现实困境。目前数据产权制度建设的基本推进思路是分类确权,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
何丹律师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的商业秘密保护》报告中指出,数字化信息传播速度快且范围广,一旦商业秘密被泄露将给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这使得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更为迫切。武汉作为一个科技创新型城市,应该主动去拥抱数字经济变革,做好数字化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何律师在具体分析数字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三个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关注重点,最后结合自己办理商业秘密案件的经验,提出了民刑并举、双轨协调、整体推进的商业秘密保护路径。
武汉市作为全国唯一获批的国家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省会城市,既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高地,也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地。在论坛的闭幕环节,作为本次论坛的发起人和主持人,何丹律师特别感谢北京赴武汉参会发表主题报告的陈际红律师、李德成律师以及担纲商业秘密刑事保护报告会主持人的郑友德教授,正是上述顶级法律专家齐聚江城武汉,才和湖北的政法机关代表、网络安全技术专家演绎出本次论坛的高潮迭起。全体参会代表受益匪浅,共同期待第二届论坛能够再续精彩。
据悉,本次活动是国内首次同时聚焦网络安全和商业秘密、数据合规领域的高层次论坛,是湖北、武汉地区政法机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理论和实务界在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具体举措,对于探索数字经济时代新技术、新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