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中国铁路发展基金的首期资金募集和设立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中国铁路发展基金的首期资金募集和设立提供法律服务
2014年9月25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北京召开发起人会议,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四家银行的投资平台,共同签署了《出资人协议》和《公司章程》,标志着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铁路发展基金")正式设立。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颖律师受邀出席了发起人会议。
铁路发展基金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铁路发展基金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基金的主发起人,吸引社会投资人认购基金的优先股。基金中不低于70%的资金用于国家铁路项目,其余资金将投资于铁路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以提高整体回报水平。
中伦担任铁路发展基金的法律顾问,协助客户成功地进行了基金的首期资金募集和设立。中伦将继续为铁路发展基金的后续经营活动包括资金募集、铁路项目投资和铁路房地产开发提供法律服务。
合伙人张学兵律师、合伙人陶颖律师、合伙人郝翰律师、合伙人郭克军律师、合伙人冯继勇律师组成了中伦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