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蓝色光标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蓝色光标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58)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于2013年7月10日经证监会重组委2013年第17次会议无条件审核通过,并于2013年8月5日获得证监会核准批复。
中伦在本项目中担任蓝色光标的法律顾问,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签字律师为郭克军律师、宋晓明律师和熊川律师,经办人员还包括何冠楠律师、刘洋律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蓝色光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总价16亿元,其中包括现金对价2亿元及发行48,867,199股股份对价14亿元购买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蓝色光标将持有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蓝色光标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5.34亿元。
本项目中,标的公司存在红筹架构转回、股东占用资金等一系列问题,交易结构和解决方案在锁定期、并购过桥资金、收购价格调整机制、盈利补偿机制等环节亦有诸多创新,因此引起了社会及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