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重庆莱美药业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重庆莱美药业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法律服务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莱美药业;股票代码:300006)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于2013年8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2013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将于2013年10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伦在本项目中担任莱美药业的法律顾问,北京办公室合伙人汪华律师为该项目负责人,与陈茂云律师、杜恩斌律师组成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莱美药业本次标的资产收购总价33,950.00万元,其中包括现金对价3,195.00万元及发行14,411,757股股份对价30,755.00万元购买重庆莱美禾元投资有限公司80.9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莱美药业持有重庆莱美禾元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莱美药业向4名特定投资者发行438.20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10,998.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