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代表GL Asia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赢得一宗涉外担保诉讼
中伦代表GL Asia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赢得一宗涉外担保诉讼
中伦日前代表一家注册于毛里求斯的离岸公司GL Asia Mauritius Ⅱ Ltd(以下简称GL Asia)成功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赢得一宗涉外担保纠纷再审诉讼。
该项争议之焦点为GL Asia与沿海地产(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1124)旗下的辽宁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不良资产转让时主债权项下涉外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境外不良资产债权人应如何就该等对外担保进行适当的外汇担保登记等。在该项争议中,中伦的证据搜集经验对客户最终赢得诉讼至为关键。
该争议总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本金及利息。客户就该案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一审时完全败诉,再审二审时客户另行委任中伦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中伦律师代表客户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得了完全胜诉,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协助客户实际执行回6,650万元人民币款项。预计该项判决将对跨境不良资产交易产生广泛的指导作用。
GL Asia由一家美国著名对冲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该基金系中国不良资产市场最大的投资商之一,迄今为止,中伦已就该基金的多宗案件提供诉讼以及破产咨询法律服务。
中伦争议解决部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张德才律师、争议解决部合伙人刘玉明律师,以及该部门的夏惠民律师、李沾波律师组成的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了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