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协助上实租赁成功发行“华信证券上实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中伦协助上实租赁成功发行“华信证券上实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近期,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上实租赁”)“华信证券上实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设立并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本项目发行总额为6.79亿元,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5.55亿元)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1.24亿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分为7个类别,分别为:优先A1级(0.3亿元)、优先A2级(0.3亿元)、优先A3级(0.95亿元)、优先A4级(0.8亿元)、优先A5级(2亿元)、优先A6级(0.54亿元)、优先B级(0.66亿元)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1级-优先A6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均为AAA级,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为AA级。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构设计、交易文本制作、基础资产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为何植松律师,经办律师为李虎桓律师、刘应檀律师、钱乐律师。
本项目是又一成功发行的融资租赁ABS产品,基于融资租赁的特点,进一步优化了融资租赁类ABS产品的产品结构、交易结构。本项目原始权益人上实租赁注册资本为8亿元。截至2015年年度,上实租赁资产总额36.0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69亿元,净利润达7012.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