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协助太平洋人寿成功发行“长江养老-太平洋保单贷款资产支持计划”
中伦协助太平洋人寿成功发行“长江养老-太平洋保单贷款资产支持计划”
近期,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人寿”)“长江养老-太平洋保单贷款资产支持计划”成功设立并于上海保险交易所(以下简称“保交所”)公开发行。
本项目发行总额为10亿元,期限1年,分为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9.1亿元)、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0.8亿元)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0.1亿元)三个类别,优先A级预期收益3.2%,评级为AAA,优先B级预期收益5.8%,评级为AA+。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构设计、交易文本制作、基础资产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为何植松律师,经办律师为李虎桓律师、刘应檀律师。
本项目通过将保单贷款资产证券化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了保单质押贷款资产期限短且波动造成的资产负债不匹配问题,通过再循环、置换、赎回等技术安排手段进一步解决了资产使用效率问题。
据悉,本项目既是保交所自今年6月揭牌以来的首单挂牌产品、首单ABS产品,也是首单通过另类保险资管产品实现保单贷款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其发行标志着“银行间”、“交易所”、“保交所”三足鼎立的ABS产品发行格局正式形成。
太平洋人寿是国内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太平洋人寿资产总额达到7600.67亿元,股东权益合计为708.45亿元,营业收入为1517.78亿元,净利润105.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