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筹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中伦为筹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6年12月1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省郑州市筹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9日,河南银监局批复同意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伊千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特聘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筹建阶段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主办合伙人为何植松律师,经办律师为非权益合伙人张静,律师石志杰、赵楠、毕艳苹,以及助理律师庞礴。
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河南省首家获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标志着消费金融公司这种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形式在河南省实现了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