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被指定为汉唐证券破产管理人
中伦被指定为汉唐证券破产管理人
2007年10月17日,中伦金通深圳办公室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发来的参加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汉唐证券”)破产管理人竞争的邀请函。深圳办公室凭着卓越的破产专业水准和丰富的破产清算经验,在20余家竞争者中脱颖而出。2007年10月25日,深圳中院指定深圳办公室担任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负责汉唐证券破产清算工作。
汉唐证券是《企业破产法》施行后首批进入破产程序的证券公司。汉唐证券系2001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贵州证券和湛江证券合并成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为901,207,400元,下设22家营业部,壳公司多达47家。经审计,截至2007年5月31日,汉唐证券资产总额为7,454,111,248.08元,负债总额为7,592,255,511.65元,净资产为-138,144,263.57元。汉唐证券的负债额之高、影响面之广,使得汉唐证券的破产案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汉唐证券破产案也是继大鹏证券破产案后深圳办公室承办的又一宗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鉴于汉唐证券破产清算案件重大、复杂的实际情况,深圳办公室充分利用团队合作的资源优势,以许灵律师为项目总协调人,许胜锋律师为业务负责人,并吸收了钱伯明律师、丁新朝律师、庄家紫律师等团队的成员,组建了何振华、李成文、黎秋霞、万海龙等律师为主的20余名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员的强大团队。
中伦金通在这次破产管理人法律服务竞争中胜出,得益于本所合伙人、律师的精诚合作和不懈努力,也是我所强大的综合实力及卓越的破产专业水准的反映。目前,汉唐证券破产清算工作在我所许灵律师、许胜锋律师的主持下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