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被聘为自然资源部首届常年法律顾问
中伦被聘为自然资源部首届常年法律顾问
2018年5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发布公告,决定聘任中伦律师事务所为2018年度法律顾问。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设立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并整合原国土资源部职能。作为连续两届国土资源部常年法律顾问,本次中伦律师事务所总结经验,忘却成绩,继续前行,整合所内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确权登记管理、行政诉讼等领域的优秀律师,由本所合伙人张学兵、郝瀚、李国斌、王振华、魏轶东、孟宪石,非权益合伙人李宁、石易,以及张涛、穆继云、田海晨、赵继凯和于东昆等主办律师和律师助理作为核心执行人员,共同为自然资源部提供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贡献力量。
在新一年度的法律顾问期间,中伦将着力为自然资源的统一立法和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重大法律事务提供专家意见、法制审核意见,为自然资源部及其系统提供法律培训,并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推动依法行政。
自1993年成立以来,中伦就引领了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一直探索自然资源领域的前沿问题,本次作为自然资源部首届常年法律顾问,中伦有信心、有能力为自然资源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