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为中国外运换股吸收合并外运发展A+H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中伦为中国外运换股吸收合并外运发展A+H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8年11月3日,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运发展”,600270.SH)发布公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运”, 0598.HK)换股吸收合并外运发展并在A股上市项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项目”)于2018年11月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复,该事件标志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项目已于2018年10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无条件通过。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项目的交易方案为,中国外运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外运发展,即中国外运向外运发展除中国外运以外的所有股东发行中国外运 A 股股票交换其所持有的外运发展股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项目完成后,中国外运作为存续公司,将通过接收方承继及承接外运发展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资质、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外运发展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外运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继2017年11月中国外运收购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持有的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物流集团”)100%股权项目(中伦律师事务所为该项目的中国法律顾问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后,招商局集团和中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近200家物流业务标的公司一次性纳入香港上市平台“中国外运”,中国外运就此成为招商局集团物流业务的运营管理旗舰企业及资本运作平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项目涉及境内外30多个国家的数百家企业的重组及整体实现A股上市,本次换股吸收合并项目完成后,中国外运将回归A股市场,成为A+H上市公司。
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行人/合并方中国外运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了涵盖重组方案的设计及执行、境内法律尽调的实施,境外法律尽调的总协调、境内国资审批和备案、相关法律问题的规范及解决、内部决议及对外披露文件的起草及审阅、吸收合并程序等全程法律服务。
本次交易由中伦律师事务所李海容律师担任项目总牵头合伙人,中伦合伙人张诗伟律师作为联合主办合伙人,合伙人孙为律师、朱颖律师、刘永青律师、廖春兰律师、汪华律师、李娜律师担任项目承办合伙人,合伙人贾琛律师给予了大力支持,项目组主要成员包括非权益合伙人张方伟律师,及主要经办律师章健律师、张迪律师、张洪来律师、钟洋律师、姜威律师、陈茂云律师、郭陟律师、敖翔律师、郑宇航律师、朱嵘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