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物产中大成功获批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及公司债券
中伦助力物产中大成功获批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及公司债券
2018年11月5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04,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2018年11月22日,物产中大已成功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20亿元。
2018年11月7日,中国证监会核准物产中大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5亿元的公司债券。该只公司债券是浙江省首只优化融资监管公司债券。
中伦担任物产中大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及发行公司债券两项目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中伦合伙人张震宇律师为本项目主办合伙人,非权益合伙人仲丽慧律师为本项目承办合伙人,姚钰、沈颖、洪苗为经办律师。此前主办合伙人还担任了物产中大历次超短融债券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公司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项目的法律顾问。
物产中大是浙江省首家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造实现整体上市的省属特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自2004年起稳居浙江省百强企业前两位,是全国首家获评双AAA主体信用评级(评级机构:中诚信、大公国际)的地方流通企业,自2011年起连续跻身世界500强,2018年7月,美国《财富》杂志发布2018年世界500强排行榜,物产中大排名第27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