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代理中设集团获股票名称不正当竞争案胜诉判决
中伦代理中设集团获股票名称不正当竞争案胜诉判决
2018年12月25日,由中伦律师代理大型国际企业集团中设集团提起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胜诉判决。法院支持了中设集团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立即停止使用“中设集团”作为其股票名称的行为。中伦为客户成功打击了国内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上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判决公开渠道查询,国内鲜有股票名称不成当竞争的在先案例,本案对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名称具有一定指导意义,为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中设集团是大型国际化综合性企业集团,主要从事国内、国际大型工程项目总承包(EPC)业务,成立以来一直使用“中设”“中设集团”作为企业简称,该企业简称承载了巨大的商业价值。随着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上市公司数量增多,我国有关部门对股票名称的管理力度尚待加强,给部分上市公司利用股票名称误导股民留下可乘之机,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中伦代理客户成功取得本案胜诉,为肃清股票市场不正当行为提供先例借鉴,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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