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交银投资、中银投资完成吉林省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中伦助力交银投资、中银投资完成吉林省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近日,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投资”)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证券代码:SZ000875)下属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家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新能源子公司进行投资的系列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相继完成交易文件的签署,投资价款合计15亿元。
交银投资为交通银行全资设立的债转股实施机构,中银投资为中国银行全资设立的债转股实施机构,吉电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是吉林省成功落地的首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符合国家结构性去杠杆、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政策导向。
中伦在本项目中作为交银投资、中银投资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起草交易文件、参与项目谈判等。项目组由合伙人何植松律师担任总负责人,非权益合伙人张静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包括石志杰律师、赵楠律师、毕艳苹律师、庞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