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代理雷沃公司专利侵权再审案件成功提审并改判
中伦代理雷沃公司专利侵权再审案件成功提审并改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人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xx及二审被上诉人哈尔滨腾跃汽车经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纠纷一案作出判决,由中伦律师代理的雷沃公司获得胜诉。
2015年,自然人李xx以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哈尔滨腾跃汽车经销有限公司销售的方草捆打捆机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将雷沃公司等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雷沃公司一审胜诉。
随后,李xx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程序中,案件结果“反转”,黑龙江高院认定侵权成立,并撤销了一审判决。雷沃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
在再审审查询问开庭前夕,中伦接受委托代理再审诉讼。接受代理后,中伦律师在极短的时间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诉讼策略和方案,在再审询问开庭中详细阐述了代理意见,并成功获得提审裁定。随后,中伦律师通过同型号产品技术试验、技术文献支撑、开展技术论证等手段,进一步挖掘证据,并在开庭庭审过程中,围绕权利要求解释、等同侵权判定等争议焦点,向合议庭进行了直观展示和充分阐述。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全面支持了中伦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二审判决,改判雷沃公司不构成侵权。
本案一波三折,最终扭转局面获得胜诉结果,体现了中伦律师短时间内应对复杂案件、分析技术和法律问题的能力,以及以精细化方式处理专利案件的水平。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东晓律师、合伙人刘相文律师、非权益合伙人张鹏律师,和闫春辉律师为本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