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成功以认购新股的方式完成对秘鲁圣加旺III水电站项目公司的投资。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收购方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收购提供了法律服务。本项目由中伦合伙人程军律师主办,合伙人原挺律师负责与融资文件有关的工作。此外,项目组的多位西班牙语律师也为本项目的成功起到了较大作用。
圣加旺Ⅲ水电站项目是中国-秘鲁产能合作第二批早期收获项目清单中唯一的水电项目。项目位于秘鲁东南部普诺省,是圣加旺河最下游梯级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20.93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12.52亿千瓦时。该项目的建设有助于缓解秘鲁东南部地区电力短缺,推动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法律工作层面,该项目时间跨度大,涉及中文、英文、西班牙语三种工作语言,涉及中国、秘鲁和卢森堡三个法域,并涉及投融资环节的多项交易文件,对项目律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中伦在本次交易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起草、审阅及修改项目股权交易文件和融资文件;就水电站项目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就交易全流程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完成本项目投资交割等。
本项目前后历时两年半,终于完成交割,为中伦在拉丁美洲地区的能源领域投资业绩,再添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