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0,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通过引入投资人对标的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首批债转股投资人债转股资金共计77.35亿元已全部到账。参与首批债转股投资人包括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转型升级基金投资中心。
中伦在本项目中作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案论证、对标的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审阅/修订、参与项目谈判、协助交割等。中伦项目组由合伙人王振华、唐周俊牵头负责,律师李科峰、穆继云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包括律师于东昆、王杉等。
本次市场化债转股有助于改善包钢股份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系包钢股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本项目系《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和《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背景下资本市场市场化债转股的领先案例,综合利用增资还债、收债转股、以股抵债等不同的方式进行本次债转股交易,中伦娴熟精准把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和监管尺度,圆满、顺利实现了客户以及相关各方商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