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上市公司德奥通航重整计划三十六天获批准
中伦助力上市公司德奥通航重整计划三十六天获批准
2020年5月28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德奥通航重整程序,这标志着德奥通航重整案取得了重大成果。德奥通航是国内第63家进入重整程序的上市公司,是2020年国内首家重整成功的上市公司,同时也是佛山市第一宗重整的上市公司。另外,该案从正式裁定受理到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重整程序终止仅耗时36天,也是国内审理速度最快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之一。中伦在德奥通航重整案中作为佛山中院指定的管理人之一,负责统筹推进德奥通航的各项重整工作。本案由合伙人许胜锋牵头,非权益合伙人张生担任现场负责人,项目组还包括合伙人任理峰、律师邱泽铃、舒金旭、毕滢、刘洪羽等。
德奥通航成立于1993年6月28日,公司股票于2008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2260。德奥通航主营业务原为小家电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受到市场融资环境影响,从2017年开始,通用航空业务的生产运营逐渐停滞,造成公司巨额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情况发生。公司股票也因2017、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债权人以德奥通航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佛山中院申请对德奥通航进行重整。
因德奥通航为上市公司,对其重整申请的审查耗时较长,与此同时,德奥通航为了后续恢复上市,必须在2019年年报披露之前完成重整工作,时间的紧迫性,是本案的核心问题和特征,也是开展各项重整工作的基本出发点。鉴于此,佛山中院决定对德奥通航进行预重整,并在2019年8月选定中伦为预选管理人之一,开展相关的预重整工作。在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对德奥通航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对德奥通航的资产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并公开遴选了评估机构,监督德奥通航制定重整计划预案,将庭内重整的部分工作前移至庭外重组阶段完成,为后续缩短庭内重整时间、提高重整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0年4月22日,佛山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德奥通航重整一案,并指定中伦为管理人之一。考虑到德奥通航重整工作的紧迫性,管理人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项重整工作时间节点,提前开展相关准备性工作。2020年5月27日,德奥通航重整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得益于重整计划草案的提前制定、披露及与债权人、出资人全面的沟通,德奥通航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
本案时间紧迫、社会关注度高,中伦项目组成员之间紧密配合,凭借在破产重整领域的专业能力、丰富经验,在法院的指导下、债务人及其他各方的配合下,最终助力德奥通航重整成功。后续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德奥通航有望在短期内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从而能够改善德奥通航资产负债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为避免德奥通航退市、恢复上市创造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