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东元 2020 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东元2020-1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作为新一轮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首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在新一轮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发行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业的首单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东元2020-1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9亿元,其中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6.3亿元,票面利率为4.75%。该产品的基础资产为中国东方收购的不良债权及附属担保权益和其他相关财产权益。
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东元2020-1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项目律师,全程参与了该项目的交易结构设计、交易文件的起草及修改等工作;中伦在项目参与过程中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特点、基础资产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项目凝聚了中伦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丰富经验,展现了中伦在多元化、创新性资产证券化法律服务领域的领先优势。
中伦项目组负责人为合伙人刘柏荣和路竞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