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助力Mothercare在最高院获商标案胜诉判决
中伦助力Mothercare在最高院获商标案胜诉判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好妈妈英国有限公司(好妈妈公司)申请注册“mothercare”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作出再审判决。判决撤销了对好妈妈公司不利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及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并判令现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
好妈妈公司的“mothercare”商标是英国著名母婴用品牌,成立于1961年,在全球母婴领域被誉为安全、品质及价值的象征。2013年,好妈妈公司在核心类别核心商品(18类婴儿背袋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本案“mothercare”商标,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引用他人抢注的“Mother care”商标(引证商标)予以驳回。中伦律师事务所受好妈妈公司委托,历时近四年,在两审诉讼后通过跨类获得保护的方式,成功使引证商标被宣告无效,为几年后本案“mothercare”商标获准注册清除了在先障碍。
历时七年,在引证商标相关程序持续多年的情况下,中伦数次请求法院中止审理,助力好妈妈公司成功保留了本案申请商标的申请日期,最终使好妈妈公司能够在核心类别成功注册“mothercare”商标。本案“mothercare”商标的注册,使得好妈妈公司的知识产权基础进一步稳固,为其在中国的品牌维权带来了新的武器,对于好妈妈公司在中国保护“mothercare”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中伦合伙人黄静文、杨和平、律师金恬昕和马洪为本系列案件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