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2 月 5 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75,以下简称 “东诚”)发布公告,宣布与 APRINOIA Therapeutics Inc.(以下简称 “新旭”)签署《C 系列优先股认购协议》,认购新旭增发的 C系列优先股,占此次增发股份的 86%。根据该协议,除认购股份外,东诚还将在交割前按照东诚可接受的条件购买新旭原有股东部分股权。全部交易和员工期权发放完成后,预计东诚在新旭的持股比例为16%。
根据协议安排,新旭在中国的CMO(委外生产)业务将独家委托给东诚实施,其在中国所需要的CSO(委外销售)和CRO(委外研发)服务,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委托给东诚实施。
中伦律师事务所在本项目中担任东诚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交易尽职调查、结构设计、交易谈判、起草、审阅和修改各项交易文件、协助完成交易文件的签署等。本项目负责人为合伙人姚平平和胡廷锋,项目组成员包括律师徐振梁、崔灏等。
APRINOIA Therapeutics Inc.针对神经退行性疾病,建立了药物研发平台,进行对不同变异蛋白质有选择性的小分子化合物的药品开发,已有多项诊断与治疗性的放射性核素标记的化合物正在研发中。其中,用于PET影像诊断类药物Tau蛋白正电子摄影示踪剂是能够与脑内积蓄的Tau蛋白进行特异性结合从而实现诊断阿尔兹海默病的制剂,该产品已被美国食药监局(FDA)认定为“孤儿药”,正在美国与中国台湾地区同步进行二期临床试验。2020年10月,该产品已在中国大陆获得三期临床批件。东诚表示,本次投资有利于完善放射性药物平台的产品线,增加核素药物研发、生产、配送等方面的协同效应,降低未来核药生产基地的单位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