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成功代理联想集团旗下四家公司获最高院胜诉判决
中伦成功代理联想集团旗下四家公司获最高院胜诉判决
近日,中伦代理联想集团旗下四家公司在最高院终审获胜,在联想集团与某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中,最高院驳回了对方绝大部分请求金额。本案系电子产品分销领域提货返利争端的典型案例,案件持续四年,事实纷繁、法律关系复杂。中伦成功说服最高院,将提货返利这一期待性权利与现金请求权区分开。同时,中伦亦从履约变更、交易习惯、信赖利益损失以及人格混同等多角度进行了深入论证,将对方请求的本息金额从其主张的1.9亿元,减至一审判决的1亿元,并最终减至二审判决的810万元。判决结果超出客户预期,联想集团从法律部门、业务部门到最高层领导对中伦的代理工作均高度认可。
最高院在本案的判决保护了当前商品分销领域普遍采用的提货返利、折扣激励分销模式,有助于遏制部分分销商试图将返利折现这一不良趋势,对防范道德风险,维护商业道德、商业诚信与商业活力具有积极作用。
本案联想集团的代理人为合伙人闵敏和律师阴虹,律师王旭提供了全程协助。